【中国童装网】本网讯:为了了解我市儿童服装的质量状况,给我市消费者选购儿童服装提供参考,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厦门市工商局于2009年8月,随机购买了我市几家大型卖场和儿童服装专营店共12个批次的儿童服装进行比较试验。试验项目包含了产品的PH值、纤维含量、产品标识、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
一、试验情况
经检验,在受检样品中,共有5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58.3%,不合格项目主要有纤维成分含量、PH值以及产品标识,其中又以PH值不合格较为突出。不合格产品如下:
(一)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星部落童装(广东)公司生产的“@星部落”牌“(09B)星部落男中大童V领短袖T恤”,不合格项目为产品标识,不合格主要原因为号型规格、洗涤方法、执行标准标注不正确,安全技术类别未标注。
(二)厦门市思明区文佳园百货店销售的福建宝德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MOMOCO”牌“T恤(大童系列)”,不合格项目为PH值超标,标准要求为B类:4.0~7.5,而实测结果为9.40;
(三)厦门市思明区星星儿童装店销售的广州东莞市泉德威公司生产的“吾儿童装”牌“9-06711(服装)”,不合格项目为PH值超标,标准要求为B类:4.0~7.5,而实测结果为9.30;
(四)厦门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天梭轻纺有限公司生产的“依希柯”牌“TS-5044连裤马夹”,不合格项目为PH值超标,标准要求为B类:4.0~7.5,而实测结果为8.15;
(五)厦门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华童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99-girls”牌“童装”,不合格项目为纤维成分含量(%)超标,标准要求为涤100%±0,而实测结果为涤纶60.7%、粘纤39.3%。
二、不合格原因分析
(一)产品标识
我国强制性标准GB5296.4-1998《消费者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对服装产品标签上应标识的内容作了具体的规定,但试验中却仍然发现一个批次的产品标识不合格,号型规格、洗涤方法、执行标准、安全技术类别等多项内容未标识或标识不正确。
(二)PH值
PH值是反映服装产品酸碱度的一个指标,由于人体皮肤表面呈弱酸性,服装产品的PH值过高或过低,均有可能破坏人体皮肤酸碱度而引发不适,特别是对敏感性皮肤的人,容易引起皮肤瘙痒等过敏症状。PH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布料在印染加工结束时,水洗不充分,服装的生产企业在投料生产前和服装产品正式流入市场前,均未能采取有效的中和措施。
(三)纤维成分含量
本次试验中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的原因是被检产品标称纤维种类与实测结果不符,产品明示值为涤纶100%,但实测结果为“涤纶60.7%、粘纤39.3%”。出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在于几个方面:首先,服装生产企业多数为小型企业,没有实验室又不及时送检,无法确定所用面料的成分含量,在生产服装时大多数是根据面料供应商提供的面料成分数据或者是估计的面料成分数据来制作产品的成分标识,准确性差;其次,企业制作一种标识,在不同面料、不同时间生产的服装上长期使用。此外,此类产品大多面向中低档市场,为了降低成本而未对或不愿意对自身产品严格把关,加之销售商疏于把关,也是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之一。
三、消费提示
在此,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儿童服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看标识:查看产品是否完整标识了产品名称、商标、号型标识、产品执行标准、纤维成份、洗涤方法、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等内容;
(2)看材质:材质方面尽量选择以全棉及天然纤维为主的面料,颜色应以浅色为主,同时注意绳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新衣服购买后在穿之前洗涤,可以一定程度上去除服装上的有害物质。
同时,我们也建议,对产品质量同样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销售企业,应严格产品的进货把关制度,降低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的几率,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